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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现有理财产品虚构40%回报率 被骗老人经济损失最高达300万

2016-10-03 16:20:32    作者: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核心摘要:日前,致诚公益·北京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站发布的《老年人涉众型经济犯罪被害风险调研报告》显示,被骗老人经济损失最高达300万元人民币,52%的老年人因为害怕被子女埋怨所以不愿意告诉子女。75%的老年人在权利受到侵害后会主动寻求帮助,但实践中却又立案难、罪与非罪的界定难、挽回损失难等重重困难。

  日前,致诚公益·北京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站发布的《老年人涉众型经济犯罪被害风险调研报告》显示,被骗老人经济损失最高达300万元人民币,52%的老年人因为害怕被子女埋怨所以不愿意告诉子女。75%的老年人在权利受到侵害后会主动寻求帮助,但实践中却又立案难、罪与非罪的界定难、挽回损失难等重重困难。

  报告提出,推进专业治理,强化金融领域司法保护。一方面,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惩防力度,银行、工商、公安和司法机关等部门之间应大力配合,建立联络机制和备案制度,推进日常监管的常态化,完善并且明确监管责任,建立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长效协作联动机制,加大对理财类企业的执法稽查力度。另一方面,强化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研判,积极探索和研究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作案手段、特点及规律,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据了解,北京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站是由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龄办和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的一项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的服务项目。

  标榜高收益和低风险

  报告显示,高收益高回报是老年人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共同特点。相比银行同期利率,10%的投资回报率已经很高了,而在投资企业、理财产品等案例中,还有高达40%的回报率。

  有的涉案单位通过成立公司、在高档写字楼办公等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成立冠名为“基金管理”“投资基金”“理财咨询”的公司,有的假借国家、区域或者行业的发展政策,编造或者伪造项目名称, 或者聘请名人做广告、办理公证、投保等方法,对外宣传夸大项目前景,虚构“投资产品”和“发财机会”,骗取群众的信任。

  作案方式趋于职业化

  从犯罪作案方式上看,涉案公司从过去的小作坊、路边店发展到进高级写字楼注册公司。这类公司企业内部设有财务部、行政部、客服部、市场部等,组织结构严密齐全。在合作方式上,有的企业与通过投资人签订合同范本、担保协议等文书。形式正规性、合法性成为迷惑老年人的最佳方式。

  报告认为,犯罪嫌疑人采用的敛财模式从销售商品、投资理财到投资矿产、畜牧业等生产经营类到私募基金、信托产品、加盟返利等商品营销类,模式不断翻新,导致投资人尤其是老年人辨别难度加大,从而深陷集资圈套。

  低中龄老人易遭侵财

  从被害人的年龄上看,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的经济犯罪被害风险有差异显著。根据来电来访统计,数据显示70%的被害人年龄在80 岁以下。

  报告分析,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一般讲60 到69 岁年龄段的称为低龄老人,70到79 岁年龄段的称为中龄老人,80 岁以上的称为高龄老人。低龄老人和中龄老人的身体状况相对较好,有的还是刚刚从工作岗位退休,所以也能较多地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遭到经济犯罪侵害的风险也相对较高。

  此外,许多老人在遭受经济损的同时还背负着极重的精神压力,客观上导致健康状况下降。在此情况下,一些被害人难以理性维权,容易引发一些社会问题。

  监管缺失致乱象频发

  报告披露,种种投资理财乱象的频发,与金融监管缺失不无关系。市场机制不健全,民间投融资渠道狭窄。一些中小企业资金紧张,但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门槛高、手续复杂,导致资金供求关系失衡。与此同时,银行存款利率持续走低,大量民间资本缺乏保值增值渠道,二者互相迎合,催化了民间借贷市场的活跃,为涉众型经济犯罪滋生提供了现实“土壤”。

  报告指出,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如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分业监管,监管对象主要为对应的证券公司、银行、保险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的设立和经营行为,对之外的融资平台缺乏有效监管,致使非法融资中介机构大量成立,像典当行、担保公司未纳入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存在极大风险隐患。所以,引导社会闲散资金、民间资本通过合适的方式进入市场就显得格外重要。

  应打击黑理财黑投资

  为此,报告建议加快民间金融的立法,制定我国民间融资相关法律,明确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建立一个规范民间融资活动的秩序框架,将地下钱庄等民间借贷活动纳入金融监管范围,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给民间资本更多的投资渠道,营造可以监管的投资环境,从源头上预防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

  同时,在公司设立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对投资理财类公司登记事项严格审查;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司经营范围、税收等方面的监管;对融资企业进行项目管理,建立严格审批准入制,缴纳保证金,设立专门账户,同时对融资过程、项目进展情况、账户资金流向进行实时监管,并定期向社会公众通告发布;对于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经营、抽逃出资及偷税、漏税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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