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辽宁省食药监官网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工作安排,经授权,该局将国家总局委托2016年10月组织抽检(国抽)的1650批次食品中,涉及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4大类食品的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
此次公布的14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覆盖12个生产省份的322家企业,共计908批次,抽检项目包括铅、镉、总砷等重金属,柠檬黄、日落黄、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酸价、过氧化值、蛋白质等品质指标,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微生物指标等409个指标。检出合格食品897批次,合格率为98.79%,检出不合格食品11批次,不合格率为1.21%。
其中肉制品123批次,合格121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390批次,合格385批次,不合格5批次;蔬菜制品45批次,合格44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产制品93批次,合格90批次,不合格3批次。
对此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药监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