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占峰
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银行业长期奉行“利差锁定、规模扩张、抵押兜底、速度制胜”经营模式,银行业对“规模收益”的重视大于“边际效用”或“社会效益”的现象,造成金融供给存在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单靠市场手段难以解决上述问题,需强化监管的引领作用,推动银行业的结构性改革,从多方面着力优化银行业供给要素配置,引导金融供给向金融服务薄弱环节流动,解决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金融需求和银行业服务供给之间的矛盾。
一是改革供给体系,适应需求变化。针对当前对大中型企业、重资产行业企业等客户的金融供给过剩,对个人、小微企业金融供给不足,制造业企业、科技企业亟需有针对性金融供给的情况,通过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银行业格局,提升对各类型金融服务需求的响应能力。
二是调整供给要素,提升供给效率。当前,银行业一定程度上存在金融供给手段单一、信贷配置效率不高的问题。在信贷资源配置上,引导银行机构加速“僵尸企业”出清和过剩产能化解,释放低效信贷资源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转型升级。在服务方式调整上,引导银行机构秉持科技金融理念再造服务流程,在渠道、理念、机制上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打造更便捷的服务网络、更多元的用户体验、更高效的管理架构;提倡按“信贷+”标准扩大服务范围,引导银行机构通过支付结算、理财投资、产业链融资等多种方式服务企业。
三是填补供给短板,促进协调发展。广东经济、金融体量大,但在资金、智力等要素分布上存在着较大的区域、群体之间的不协调、不平衡,需要通过金融的政策、资金、知识、人才的大力扶持“补短板”。
四是夯实供给基础,防范金融风险。近年来部分银行机构出现了违规经营,盲目扩张、监管套利等现象,抬高了整个行业风险,需从合规和审慎两个维度加强引导和监管。在监管工作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严监管,要求银行机构盯防大客户、过度授信、多头授信、关联授信风险,建立“四类客户”台账,压降伞型信托杠杆率和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