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财政“预算公开”制度是政府建设“阳光财政”的重要载体,能有效提高政府预算公开的透明度,从而控制或减少各类财政支出。同时也为实施“预算公开”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构建法治财政和民主财政,起到制约和监督政府的权力的作用。2017年初江苏省海安县老坝港滨海新区财政局,以完善2017年度“预算公开”制度为主要任务,着力推行“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和公开制度,全面推进“阳光财政”建设。
目前,江苏省海安县老坝港滨海新区财政局在执行预算公开方面局面良好,各个部门年初预算公开范围更加全面,涵盖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经营预算、社会保险预算等四种预算。公开内容更加详细,包括了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并细化到款级、项级科目。公开形式更加多样,程序更加规范,依法依规报支、列项,财政透明度良好。为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一是推进观念转变,严格依法行政。牢固树立公众监督意识,变“要我公开”为“我要公开”,促进政府行政决策水平提高,管理能力的提升。
二是规范预算管理,提升公开实效。要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减少年度中的追加,实现预算与决算有效衔接;要细化预算编制,细化二次分配资金,提高公开的细化程度,使预算公开基础更扎实,内容更详细,让社会公众看到的预算信息更清晰合理。
三是健全考核与监督权制。政府应当加强对预算公开的考核,人大要强化对预算公开的监督,共同建设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环境。
四是优化沟通方式。各部门年初预算方案措施要早报财政、人大审计,便于进一步优化沟通方式。
五是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坚持正面引导舆论,加强信息公开后分析、解释、质疑、批评,财政部门要积极作出回应,及时化解负面影响。
六是加大日常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方面逐步了解财政困难,让政府全盘了解财力状况。(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