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赖奕波)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公布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网信办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首个网络安全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议网络安全审查的重要政策,统一组织网络安全审查工作等。
征求意见稿提出,党政部门及重点行业优先采购通过审查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采购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对此,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说,此规定的意思是,如果某个网络产品和服务在接受安全审查后没通过审查,被列入“黑名单”,那么不能采购这个产品和服务,但并不是说党政部门及重点行业采购的所有网络产品和服务都要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