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谢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近日正式施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文化法律制度体系,为明确政府责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是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规定了政府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管理、提供、保障中的职责。同时,法律提出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度、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或优惠开放制度、公共文化服务公示制度、公共文化机构年报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构筑起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法律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